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03浏览次数:30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中共湖北省委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湖北省社科基金2014年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转发相关文件,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湖北省社科基金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关系我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全局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二、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委托给具有良好科研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能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课题的单位或个人。重大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鉴定合格后,方允结项。
  三、一般项目继续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申报课题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省社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四、一般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见《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4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
  五、申报者须按照《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书》(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省社科规划办将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六、凡获得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七、各单位(学校)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材料包括:
   1.《汇总表》1份(附件4,由各单位填报)。
   2.《申请书》2份。
   3.《研究成果》打印稿一式5份。(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附件3)打印,注意:课题成果的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申请书》及《研究成果》电子版各一份,统一建文件夹并命名:学校+姓名+课题名称
  八、省社科规划办受理申报时间从2014年10月27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九、我校申报时间:从2014年10月10日起至2014年10月22日止。请各学院认真按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整理后,填报《汇总表》(附件4,需电子版)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科研部,由科研部汇总盖章后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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